發(fā)布時間: 2016年12月21日
持有至到期投資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額固定或可確定,且企業(yè)有明確意圖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資產(chǎn)。因此,持有至到期投資的會計處理主要應解決該金融資產(chǎn)實際利率的計算、攤余成本的確定、持有期間的收益確認以及將其處置時損益的處理。
新準則規(guī)定,持有至到期投資應當按取得時的公允價值和相關交易費用之和作為初始確認金額。同時,在持有期間應當按照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認利息收入,計入投資收益。處置持有至到期投資時,應將所取得價款與該投資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投資收益。
例:某公司2007年1月3日購入新鋼股份公司2007年1月1日發(fā)行的五年期債券,票面利率12%,債券面值100元,某公司按105元的價格購入800張,該債券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年還本金并付最后一次利息。
會計處理如下:
1.2007年1月3日購入債券時
借:持有至到期投資——投資成本80000
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diào)整4000
貸:銀行存款84000
2.2007年12月31日計算利息并按實際利率法攤銷溢價
實際利率法在計算實際利率時,如為分期收取利息,到期一次收回本金和最后一期利息的,應當根據(jù)“債券面值+債券溢價(或減去債券折價)=債券到期應收本金的貼現(xiàn)值+各期收取的債券利息的貼現(xiàn)值”,并采用內(nèi)插值法計算得出。
根據(jù)上述公式,先按10%的利率測試:80000×0.620921+9600×3.790787=86065>84000
再按11%的利率測試:80000×0.593451+9600×3.695897=82957<84000
根據(jù)內(nèi)插值法計算實際利率=10%+(11%-10%)×(86065-84000)÷(86065-82957)=10.66%,具體每年末計算利息攤銷溢價金額見債券溢折價攤銷表。
2007年12月31日確認投資收益攤銷溢價為:
借:應收利息 9600
貸:投資收益 8954
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diào)整 646
2008年12月31日-2012年12月31日確認投資收益攤銷溢價核算方法同上。
3.最后一年償還本金并付最后一次利息
借:銀行存款 89600
貸:持有至到期投資——投資成本 80000
應收利息 9600
按照新所得稅法規(guī)定,企業(yè)進行長期債券投資,利息收入納稅只考慮按照債券票面金額、票面利率計算的利息收入,不考慮折溢價因素,因此也不存在攤銷問題,如果是投資國債則利息收入免稅;因此在債券折溢價攤銷、在中途轉(zhuǎn)讓以及到期收回投資時因為折溢價原因會涉及會計與稅法的差異。結合本案例,公司2007年12月31日確認的投資收益是8954,但是計入應納稅所得額的是利息收入為9600,因此需要納稅調(diào)增646元,其他年份同理。到期收回投資時還需要進行4000元溢價的納稅調(diào)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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