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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2022年一級造價工程師考試報名流程

分類:造價工程師 | 更新時間:2022-05-27| 來源:轉載

黑龍江2022年一級造價工程師考試報名流程

  黑龍江2022年一級造價工程師考試報名流程,參考2021年報名流程如下:

   

工作安排

2021年8月19日-8月25日

網上報名

2021年8月19日-8月26日

在線核查

2021年8月24日-8月27日

現(xiàn)場核查(節(jié)假日休息)

2021年8月19日-8月30日

網上繳費

2021年10月25日-10月28日

網上打印準考證

2021年10月30日

9:00-11:30

建設工程造價管理

14:00-16:30

建設工程計價

2021年10月31日

9:00-11:30

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4個專業(yè))

14:00-18:00

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4個專業(yè))

2021年11月22日-11月26日

領取電子版繳費票據(jù)

2022年1月中旬

通過系統(tǒng)(www.cpta.com.cn或www.hljrsks.org.cn)查詢考試成績

  二、報名事項

  (一)報名要求

  凡符合《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fā)〈造價工程師職業(yè)資格制度規(guī)定〉〈造價工程師職業(yè)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建人〔2019〕67號)和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關于造價工程師職業(yè)資格考試有關工作的說明》規(guī)定條件(詳見黑龍江省人事考試網www.hljrsks.org.cn“報考條件”欄目)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yè)資格考試。

  (二)告知承諾制要求

  本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在報名時可自主選擇是否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考。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考的,須承諾本人已知曉告知事項,已符合報考條件,填報的信息真實、客觀,愿意接受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愿意承擔不實承諾的法律責任并接受處理;考試組織機構不再索要有關證明并依據(jù)其作出的承諾辦理報考相關事項。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不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報考事項以及作出承諾后撤回承諾申請的,報考人員應按考試組織機構有關規(guī)定辦理相關事項,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各地考試組織機構要加強對報考人員的核查與監(jiān)管,報考人員應接受并配合考試組織機構核查與監(jiān)管。在核查或監(jiān)管中發(fā)現(xiàn)不符合考試報名條件、報考人員未按考試組織機構要求接受核查與監(jiān)管的,給予報名無效、成績無效或資格證書(成績證明)無效處理,已繳費用不予退還。報考人員有提供虛假承諾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按照《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三)操作流程

  報考人員通過黑龍江省人事考試網(www.hljrsks.org.cn)跳轉至“全國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完成注冊、報名、繳費、打印準考證等操作(操作方法、步驟和要求詳見系統(tǒng)“操作流程”欄目)。

  報考人員在報名時按照屬地原則選擇報名市(地),其中駐哈爾濱的中省直單位報考人員選擇“省直”,其他報考人員按屬地選擇所在市(地);省、市(地)級考試組織機構負責相應報考人員的資格核查工作。

  (四)收費標準

  根據(jù)《關于印發(fā)高級社會工作師職業(yè)水平考試、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yè)資格考試和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yè)資格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41號)、黑龍江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黑龍江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改革全省性職業(yè)資格及職稱考試收費標準管理方式的通知》(黑發(fā)改價格函〔2019〕138號)和黑龍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公布黑龍江省人事考試中心承擔的高級社會工作師職業(yè)水平考試等四項職(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黑人社函〔2019〕184號)規(guī)定,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yè)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為: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建設工程計價、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每人每科61元,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科目每人6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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