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 2017年05月16日
財政收支的方式
一、財政收入收繳方式
財政收入收繳分為直接繳庫和集中匯繳兩種方式。
直接繳庫是指由繳款單位或繳款人按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直接將應繳收入繳入國庫單一賬戶或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
集中匯繳是指由征收機關(有關法定單位)按有關法律規(guī)定,將所收的應繳收入?yún)R總繳入國庫單一賬戶或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
2.財政收入收繳程序
(1)直接繳庫程序
直接繳庫的稅收收入,由納稅人或稅務代理人提出納稅申報,經征收機關審核無誤后,由納稅人通過開戶銀行將稅款繳入國庫單一賬戶。
直接繳庫的其他收入,比照上述程序繳入國庫單一賬戶或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
(2)集中匯繳程序
小額零散稅收和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應繳收入,由征收機關于收繳收入的當日匯總繳入國庫單一賬戶。
非稅收入中的現(xiàn)金繳款,比照本程序繳入國庫單一賬戶或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
二、財政支出支付方式
1.財政支出支付方式
財政支出支付實行財政直接支付和財政授權支付兩種方式。
所謂財政直接支付,是指財政部門發(fā)出支付令的支付方式。所謂財政授權支付,是指由預算單位經財政部門授權自行發(fā)出支付令的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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