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 2017年0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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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點:擔保合同的無效
擔保無效的情形:
(1)國家機關和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違法提供擔保的,擔保合同無效。
(2)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公司法》第149條規(guī)定,即違反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未經(jīng)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同意,以公司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的,擔保合同無效。
【注意】上市公司對外擔保必須經(jīng)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審議。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應當明確股東大會、董事會審批對外擔保的權限及違反審批權限、審議程序的責任追究制度。
(3)以法律、法規(guī)禁止流通的財產或者不可轉讓的財產設定擔保的,擔保合同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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