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 2017年01月06日
1、心理測驗的工作程序
(1)向求助者說明選用量表對確診的意義并征得求助者同意;
(2)依據(jù)求助者心理問題的性質(zhì),選擇恰當?shù)男睦頊y驗項目;
(3)測量結(jié)果如果與臨床觀察、會談法的結(jié)論相左,不可輕信任何一方, ,而后再進行測評。
2、按以下提綱整理求助者目前精神、身體和社會工作交往狀態(tài):
(一)精神狀態(tài)
(1)感知覺、注意品質(zhì)、記憶、思維狀態(tài)
(2)情緒、情感表現(xiàn)。
(3)意志行為(自控能力、言行一致性等)
(4)人格完整性、相對穩(wěn)定性。
(二)身體狀態(tài)
(1)有無軀體異常感覺
(2)求助者近期體檢報告
(三)社會工作與社會交往
(1)工作動機和考勤狀態(tài)(在校學生學習動機和考勤狀況)
(2)社會交往狀況(接觸是否良好)。
3、當我們賦予某種資料以具體意義時,一般采用三種方法或單個思路?!熬褪抡撌隆薄皩ふ蚁嚓P(guān)”“跡象分析”。
編輯推薦:
環(huán)球網(wǎng)校心理咨詢師:http://k67r.cn/wx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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