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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級建造師

發(fā)布時間: 2016年07月08日

《法規(guī)》重點: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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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 民法 (最基本和最重要的之一)

《著作權法》、《專利法》、《商標法》是保護知識產(chǎn)權的三部主要法律。

1041掌握民事法律關系

民事法律關系是由民法規(guī)范調(diào)整的以權利義務為內(nèi)容的社會關系,包括人身關系和財產(chǎn)關系。

法律關系都是由法律關系主體、法律關系客體和法律關系內(nèi)容三個要素構成,缺一不可。

(一)法律關系主體

民事法律關系主體是指民事法律關系中享受權利,承擔義務的當事人和參與者,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

自然人不僅包括公民,還包括外國人和無國籍人。

自然人作為民事主體的一種,能否通過自己的行為取得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取決于其是否具有民事行為能力。所謂民事行為能力,是指民事主體通過自己的行為取得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的資格。民事行為能力分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限制民事行為能力和無民事行為能力三種:

(1)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1)18周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2)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2)限制民事行為能力

1)10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進行與他的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其他民事活動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2)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進行與他的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其他民事活動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智障)

無民事行為能力

1)不滿10周歲的未成年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動。

2)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動。(白癡)

2、法人應當具備四個條件:(不是人,是組織單位)

(1)依法成立;

(2)有必要的財產(chǎn)或者經(jīng)費;

(3)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和場所;

(4)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其成立的宗旨和業(yè)務范圍所決定。法人的行為能力始于法人的成立而止于法人的撤銷。

3、其他組織法人以外的組織稱為非法人組織。

(二)民事法律關系客體民事法律關系客體,是指民事法律關系之間權利和義務所指向的對象。

種類包括:財、物、行為、智力成果。

注解:

1、財: 一般指資金及各種有價證?、建設資金、合同的標的,即一定數(shù)量的貨幣。

2、物:在生產(chǎn)上和生活上所需要的客觀實體。例如各種建筑材料、施工機械。

3、行為:義務人能滿足權利人要求的結(jié)果。

表現(xiàn)為兩種:物化的結(jié)果與非物化的結(jié)果。

物化的結(jié)果是凝結(jié)于一定的物體,產(chǎn)生一定的物化產(chǎn)品。例如房屋、道路等建設工程項目。

非物化的結(jié)果僅表現(xiàn)為一定的行為過程,最終產(chǎn)生權利人所期望的法律效果。例如:企業(yè)對員工的培訓行為。

4、智力成果(非物質(zhì)財富,也稱精神產(chǎn)品)

記載下來的并加以流傳的思維成果。例如:文學作品。

(三)民事法律關系內(nèi)容

民事法律關系內(nèi)容,是指法律關系主體之間的法律權利和法律義務。這種法律權利和法律義務的來源可以分為法定的權利、義務和約定的權利、義務。

二、民事法律關系變更分為主體變更、客體變更和內(nèi)容變更。

注解:

(一)主體變更 兩種表現(xiàn)形式:

1、主體數(shù)目發(fā)生變化表現(xiàn)為主體的數(shù)目增加或減少。

2、主體的改變也稱為合同轉(zhuǎn)讓。另一主體代替原主體。

(二)客體變更

1、客體范圍的變更表現(xiàn)為客體的規(guī)模、數(shù)量發(fā)生了變化。

2、客體性質(zhì)的變更表現(xiàn)為客體由新的客體代替了原來的客體。例如設計變更,小橋變涵洞。

(三)內(nèi)容變更

1、權利增加

2、權利減少

三、民事法律關系終止

權利義務不復存在,喪失約束力。可以分為自然終止、終止、違約終止。

注解:

(一)自然終止(順利履行)

(二)終止(主體之間協(xié)商)兩種表現(xiàn)形式:

1、即時協(xié)商,達成一致。

2、約定終止條件這種終止批的是雙方當事人在簽訂合同時就約定了終止的條件,當具備這個條件時,不需要與另一方當事人協(xié)商,一方當事人即可終止其法律關系。

(三)違約終止是指民事法律關系主體一方違約,或發(fā)生不可抗力,致使某類民事法律關系規(guī)范的權利不能實現(xiàn)。

1042掌握民事法律行為的成立要件

一、民事法律行為,是指公民或者法人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的合法行為。

二、要式法律行為(采用特定形式,采用書面形式)

不要式法律行為(采用書面、口頭或其他任何形式均可成立)

自然之間的借款屬于不要式法律行為,有沒有書面形式的合同均可,而非自然之間的借款屬于要式法律行為,必須采用書面形式。

三、民事法律行為的成立要件:

(1)法律行為主體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2)行為人意思表示真實;

(3)行為內(nèi)容合法;

(4)行為形式合法

注解:

1)民事權利能力是指法律確認的自然人享有民事權利和負擔民事義務的資格。民事行為能力是指通過自己行為取得民事權利和負擔民事義務的資格。

2)行為人意思表示真實

意思表示真實就是說行為人內(nèi)心的效果表示與表示意思一致。因意思不真實的原因,可能會發(fā)生無效或被撤銷的法律后果。

(3)行為內(nèi)容合法表現(xiàn)為不違反法律規(guī)范和社會公共利益、社會公德。

(4)行為形式合法民事法律行為的形式也就是行為人進行意思表示的形式。凡屬要式的民事法律行為,必須采用法律規(guī)定的特定形式才為合法,而不要式民事法律行為,則當事人在法律允許范圍選擇口頭形式、書面形式或其他形式作為民事法律行為的形式皆為合法。

1043掌握代理(必考)

(1)代理的含義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nèi),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向第三人為意思表示或受領意思表示,該意思表示直接對本人生效的民事法律行為。被在代理關系中,通常涉被代理人、代理人和第三人,注意判別。

(2)代理的種類

代理有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三種形式。

1)委托代理委托代理,是指根據(jù)被代理人的委托而產(chǎn)生的代理。如張某委托律師代理侵權訴訟即屬于委托代理。

委托代理可采用口頭形式委托,也可采用書面形式委托,如果法律明確規(guī)定必須采用書面形式委托的,則必須采用書面形式,如代簽投標文件、工程建設合同就必須采用書面形式。

書面委托代理的授權委托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1、代理人的姓名或名稱;2、代理事項、權限和期間;3、委托人簽名或者蓋章。

2)法定代理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規(guī)定而產(chǎn)生的代理。如父母作為監(jiān)護人代理未成年人進行民事活動就是屬于法定代理。法定代理是為了保護無行為能力的人或限制行為能力的人的合法權益而設立的一種代理形式。原則上應代理被代理人的有關財產(chǎn)方面的一切民事法律行為和其他允許代理的行為。

3)指定代理,是指根據(jù)人民法院或者有關機關的指定而產(chǎn)生的代理。也屬于法定代理,需要有指定的過程。這種代理也主要是為無行為能力的人和限制行為能力的人而設立的。如人民法院指定一名律師作為離婚訴訟中喪失行為能力而又無其他法定代理人的一方當事人的代理人,就屬于指定代理。

(3)代理人與被代理人的責任承擔

(一)授權不明確的責任承擔

委托書授權不明確,被代理人與代理人向第三人負連帶責任。

(二)無權代理的責任承擔

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的行為,只有經(jīng)被代理人追認,被代理人才承擔民事責任;未追認,由行為人承擔。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實施而不作否認的,視為同意。第三人知道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的行為人造成他人損害,由第三人和行為人負連帶責任。

(三)代理人不履行職責的責任承擔

代理人不履行職責而給被代理人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損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負連帶責任。

(四)代理事項違法的責任承擔

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項違法仍然進行代理活動的,或者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為違法不表示反對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負連帶責任。

(五)轉(zhuǎn)托他人代理的責任承擔

委托代理人為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轉(zhuǎn)托他人代理的,應當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事先沒有取得被代理人同意的,應當在事后及時告訴被代理人,如果被代理人不同意,由代理人對自己所轉(zhuǎn)托的人的行為負民事責任,但在緊急情況下,為了保護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轉(zhuǎn)托他人代理的除外。

四、代理的終止(多項選擇)

(一)委托代理終止:

1、代理期間屆滿或者代理事務完成;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辭去委托;3、代理人死亡;4、代理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5、作為被代理人或代理人的法人終止。

(二)法定代理或者指定代理的終止:

1、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復民事行為能力;2、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死亡;3、代理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4、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單位取消指定;5、由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間的監(jiān)護關系消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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