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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興區(qū)2023上半年第一次教師資格認定期間補辦 證書的公告[受理時間3月29日起]

分類:教師資格 | 更新時間:2023-03-23| 來源:轉(zhuǎn)載

北京大興區(qū)2023年上半年第一次教師資格認定期間補辦 證書的公告已公布,受理時間3月29日-4月3日,具體詳情如下:


根據(jù)《北京市2023年上半年第一次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公告》的安排,大興區(qū)2023年上半年第一次初級中學、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即將開始。在此期間,將受理補辦業(yè)務,具體工作安排如下:

北京大興區(qū)2023上半年第一次教師資格認定期間補辦 證書的公告[受理時間3月29日起]

一、教師資格證書補發(fā)、換發(fā)、重發(fā)

(一)教師資格證書的補發(fā)

1.依法持有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因證書遺失向原教師資格認定機構(gòu)提出補發(fā)申請的,屬于教師資格證書的補發(fā)。

2.補發(fā)教師資格證書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2)《教師資格證書補發(fā)、換發(fā)、重發(fā)申請表》2份(附件1)(樣表需下載并打印);

(3)申請人檔案中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或《教師資格過渡認定申請表》復印件一份,復印件上注明“與原件相符”,加蓋檔案保管機構(gòu)紅色公章和騎縫章;

(4)近期一寸白底免冠證件照1張,照片背面寫清姓名+科目+補證。

(二)教師資格證書的換發(fā)

1.依法持有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因證書損毀向原教師資格認定機構(gòu)提出換證申請的,以及教師資格證書發(fā)放后,發(fā)現(xiàn)污損、缺章等,持證人提出換證申請的,屬于教師資格證書的換發(fā)。

2.換發(fā)教師資格證書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2)《教師資格證書補發(fā)、換發(fā)、重發(fā)申請表》2份(附件1)(樣表需下載并打印);

(3)申請人檔案中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或《教師資格過渡認定申請表》復印件一份,復印件上注明“與原件相符”,加蓋檔案保管機構(gòu)紅色公章和騎縫章;

(4)原教師資格證書;

(5)近期一寸白底免冠證件照1張,照片背面寫清姓名+科目+換證。

(三)教師資格證書的重發(fā)

1.依法持有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因證書相關信息變更或教師資格證書信息有誤,向原教師資格認定機構(gòu)提出重發(fā)換證。

2.重發(fā)教師資格證書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號碼、姓名等信息變更的,需發(fā)證機構(gòu)或戶籍管理機構(gòu)出具證明);

(2)《教師資格證書補發(fā)、換發(fā)、重發(fā)申請表》2份(附件1)(樣表需下載并打印);

(3)申請人檔案中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或《教師資格過渡認定申請表》復印件一份,復印件上注明“與原件相符”,加蓋檔案保管機構(gòu)紅色公章和騎縫章;

(4)原教師資格證書;

(5)近期一寸白底免冠證件照1張,照片背面寫清姓名+科目+重發(fā)。

二、《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遺失補辦

申請表遺失是指申請人的人事檔案中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或《教師資格過渡認定申請表》缺失。

(一)補辦《申請表》所需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遺失情況登記表》2份(樣表需下載并打印)(附件2);

(2)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人事檔案中無《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的證明(由檔案存放處開具并加蓋公章);

(5)《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補)》一式2份(附件3)(樣表需下載并打印)。

(二)填表說明

1.“姓名”欄填寫補制本表時的姓名,如果與教師資格證書上的姓名不同,須同時在備注處標注(用“曾用名”表示)。

2.“有效身份證件類型”和“有效身份證件號碼”欄填寫補制本表時的證件類型和證件號碼,如果與教師資格證書上的內(nèi)容不同,須同時在備注處標注(用“原有效身份證件類型”和“原有效身份證件號碼”表示)。

3.本表中加“*”的信息按補制本表時的情況填寫,其他信息按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時的情況填寫。

4.“申請地類型”按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時的情況從下列內(nèi)容中選擇:

(1)戶籍所在地;

(2)居住地;

(3)就讀學校所在地(注:僅限申請認定時為應屆畢業(yè)生或在讀研究生的人員);

(4)任教高等學校所在地;

(5)國家統(tǒng)一考試所在地(注:僅限申請認定時使用港澳通行證或者五年有效期來往大陸通行證的人員);

5.除“個人書”一欄中需申請人手簽姓名外,其他部分均需打印版。

三、現(xiàn)場受理

(一)受理時間:3月29日至4月3日,每天9:00—17:30,周六、周日除外。

(二)受理地點:大興區(qū)興華大街三段15號區(qū)政務服務中心綜合窗口。

注意事項:

1.申請人本人前來提交補辦材料,需要出示本人身份證原件;如委托他人辦理,不需要申請人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只需要申請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另需提交委托書一份。(樣表見附件4)。

2.本次受理共計4個工作日,每日限號辦理200個業(yè)務。申請人可以當日現(xiàn)場取號或使用微信公眾號在線取號,請您提前關注當日取號數(shù)量,合理安排時間辦理業(yè)務。(微信公眾號當日上午7:30分開始在線取號;取號流程:搜索“大興政務”微信公眾號,添加關注,逐步點擊“政事約→微信取號→大興區(qū)政務服務中心→教師資格證”)

四、辦結(jié)領取時間另行通知。

附件:點擊查看

附件1教師資格證書補發(fā),換發(fā),重發(fā)申請表.doc

附件2《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遺失情況登記表.doc

附件3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補).docx

附件4委托書.doc

北京市大興區(qū)教育委員會

2023年3月16日

原文標題:大興區(qū)2023年上半年第一次教師資格認定期間補辦 證書的公告

文章來源:https://www.bjdx.gov.cn/bjsdxqrmzf/zwfw/tzgg/2025014/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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