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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陜西自學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

分類:自考 | 更新時間:2023-03-01| 來源:轉載

2023年陜西自學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已公布,具體如下:




各市(區(qū))考試管理中心(教育考試中心、教育考試院、招生辦、自考辦):

根據(jù)《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印發(f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務工作規(guī)定>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籍管理工作規(guī)定>的通知》(教職成廳〔2020〕3號)、《關于2023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全國統(tǒng)考課程考試安排有關事項的通知》(教考試院〔2022〕90號)和《陜西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印發(fā)<2023年上半年陜西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課程安排>的通知》(陜試自考〔2022〕15號)精神,2023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安排兩次考試,上半年考試時間為4月15日至16日,下半年考試時間為10月28日至29日。現(xiàn)就做好我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報名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不受性別、年齡、民族、種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報名參加考試,有特殊要求的專業(yè)除外。被給予暫停參加自學考試處理且在停考期內(nèi)的考生,不得報名報考。

二、報名及繳費時間

上半年報名時間:3月5日8∶00—3月11日18∶00(首次報考考生信息注冊、確認時間為3月5日8∶00—3月9日18∶00);

上半年繳費時間:3月5日8∶00—3月12日18∶00。

下半年報名時間:9月5日8∶00—9月11日18∶00(首次報考考生信息注冊、確認時間為9月5日8∶00—9月9日18∶00);

下半年繳費時間:9月5日8∶00—9月12日18∶00。

三、報名辦法

(一)首次報考考生信息注冊。首次報考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登錄陜西省教育考試院門戶網(wǎng)站(http://www.sneea.cn)或陜西招生考試信息網(wǎng)(http://www.sneac.com),進入“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服務平臺”進行報名注冊。考生須如實填寫各項基本信息,上傳本人身份證件正反面圖片(圖片大小不超過2M,支持png、jpg、jpeg三種格式)和近期免冠證件照(照片背景為白色,照片文件規(guī)格為寬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應符合JPEG標準,壓縮品質系數(shù)不低于60,壓縮后文件大小一般在20KB至40KB,文件擴展名應為JPG)。注冊成功后系統(tǒng)將生成預報名號,考生須妥善保存。

(二)首次報考考生信息確認。各市(區(qū))考試機構對首次報考考生信息進行審核,如照片等信息不符合要求將被退回,考生須修改后再次上傳,直至信息確認成功。信息確認成功后系統(tǒng)自動生成準考證號。

(三)課程報考。在籍考生和首次報考信息確認成功的考生使用準考證號登錄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核對個人通訊方式,通訊方式如有變化考生可進行修改,然后按流程提示完成課程報考和繳費。

(四)繳費。按照省物價局(原)、省財政廳核定的標準,考生按每科26元繳納報考費??忌仨氃谝?guī)定時間內(nèi)繳納報考費,繳費成功確認為報名完成。繳費方式為微信支付或網(wǎng)上銀行繳費。

特別提醒:考生須如實填寫各項基本信息,并認真核對,確保個人信息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因信息錯誤導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上傳證件照須符合要求,嚴禁使用手機自拍照。圖片上傳后系統(tǒng)要進行質量檢測并與公安部人口庫進行比對,比對不通過的考生后期還需到報名點現(xiàn)場確認。所有考生報考前必須詳細閱讀自學考試考場規(guī)則、違規(guī)處理的法律法規(guī)、答題須知和誠信考試書,確認“我已閱讀并接受以上條款”(即完成網(wǎng)簽誠信考試書)。

四、準考證打印

我省實行網(wǎng)上統(tǒng)一打印準考證,所有參加考試的考生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登錄陜西省教育考試院門戶網(wǎng)站(http://www.sneea.cn)或陜西招生考試信息網(wǎng)(http://www.sneac.com)打印《陜西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準考證》。

打印準考證時間:

上半年:4月6日8∶00—4月16日18∶00

下半年:10月19日8∶00—10月29日18∶00

五、工作要求

(一)各市(區(qū))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強化組織。合理規(guī)劃考生信息確認時間。審核過程中仔細比對考生本人身份證件和網(wǎng)上填報信息,確保信息采集真實有效。工作不走過場,杜絕弄虛作假現(xiàn)象發(fā)生。

(二)各市(區(qū))應于報名結束后10日內(nèi)完成考場編排、試題數(shù)量確認等工作(標準考場安排30人)。為節(jié)約考試成本,可以將不同科目的尾數(shù)考場合并考試,但原則上合并考場最多不得超過4門課程。

(三)各市(區(qū))要完善細化各類突發(fā)事件應急處置預案。發(fā)生突發(fā)事件,要根據(jù)預案妥善處置,并嚴格執(zhí)行報告制度,不得瞞報、漏報或緩報。否則,對由此引發(fā)的社會問題,將嚴肅追究責任。



原文標題:陜西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2023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

文章來源:https://www.sneea.cn/info/1024/1102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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