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zhí)業(yè)藥師考試網(wǎng)

湖北2023年執(zhí)業(yè)藥師報名入口8月18日開通

分類:執(zhí)業(yè)藥師 | 更新時間:2023-08-18| 來源:教育聯(lián)展網(wǎng)

  根據(jù)《湖北2023年執(zhí)業(yè)藥師考試報名通知》可知,湖北2023年執(zhí)業(yè)藥師考試報名時間及流程如下:

  一、考務日程安排

  (一)網(wǎng)上報名時間

  2023年8月18日9:00—8月28日20:00

  (二)網(wǎng)上注冊和資格核查時間

  2023年8月18日9:00—8月29日17:00

  (三)網(wǎng)上繳費時間

  2023年8月18日9:00—8月30日18:00

  (四)網(wǎng)上準考證打印時間

  2023年10月16日9:00—10月22日14:00

  準考證打印網(wǎng)址:http://www.cpta.com.cn(中國人事考試網(wǎng))

  (五)考試時間

  2023年10月21日

  上午09:00—11:30 藥學(中藥學)專業(yè)知識(一)

  下午14:00—16:30 藥學(中藥學)專業(yè)知識(二)

  2023年10月22日

  上午09:00—11:30 藥事管理與法規(guī)

  下午14:00—16:30 藥學(中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

  應試人員必須同時持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原件(須與報名時證件一致)方可參加考試。

  二、2023年湖北執(zhí)業(yè)藥師報名流程

  報考人員應登錄全國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網(wǎng)址:http://zg.cpta.com.cn/examfront/,簡稱“網(wǎng)報平臺”)進行報名。

中國人事考試網(wǎng)網(wǎng)上報名

  (一)網(wǎng)上注冊。

  報考人員在首次注冊上傳照片前,必須先下載“證件照片審核工具”進行照片處理并上傳照片。

  新報考人員注冊信息增加學歷、學歷證書編號、學歷層次、培養(yǎng)方式、畢業(yè)學校、畢業(yè)時間、所學專業(yè)等字段信息的采集。

  老報考人員需在注冊庫中補充學歷、學位證書編號等信息。

  身份或學歷、學位信息無法通過自動核查的,請在報名時上傳相關信息掃描件,以備后期核查。

  報考人員及早注冊或完善注冊信息,報考前需認真閱讀報考條件說明和信息填報說明要求,了解不實承諾后果,守信踐諾。

  (二)注冊核查。

  本注冊核查分為在線自動核查、在線人工核查。

  在線自動核查:

  1.報考人員身份證類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或者是社??ǖ目稍诰€自動核查。

  2.報考人員學歷信息在2002年至今的大專以上(含大專),學位信息在2008年9月至今范圍內的,可在線自動核查。

  3.學歷學位信息不在自動核查范圍的2002年及以前大專以上(含大專)學歷的報考人員,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學位的報考人員,可登錄報名系統(tǒng)上傳學歷、學位證書,進行網(wǎng)上在線核查。請報考人員提前在學信網(wǎng)上申請學歷認證報告,便于后期考試機構進行資格核查。

  4.報名材料上傳。符合“免2科”報考條件大專及以上學歷的報考人員,須上傳取得藥學或醫(yī)學專業(yè)高級職稱證書(中藥學或中醫(yī)學專業(yè)高級職稱證書)掃描件,進行在線核查。

  在線人工核查:

  5.其它身份證類型無法通過自動核查的,請上傳身份證件掃描件進行線上人工核查。

  6.學歷學位等相關信息數(shù)據(jù)在線自動核查未通過的報考人員,請上傳學歷或學位證書相關材料《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學歷認證報告》等相關證明材料進行線上人工核查。

  7.國(境)外學歷、學位請上傳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書進行在線人工核查。

  (三)報名核查。

  8.適用告知承諾制人員報名核查流程。

  報考人員開始報名,填寫報名信息,通過“在線核查”,“適用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可以選擇報名處理方式是否“采用告知承諾制報考”。

  (1)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考,按“是否需要上傳材料”要求,上傳報名所需材料,確認報名信息。

  注冊和報名核查在線通過且級別是“考全科”人員可免予核查。免予核查需滿足以下條件:

 ?、龠x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已作出承諾的;

 ?、谏矸?、學歷學位信息已經(jīng)通過在線方式自動完成核查;

 ?、鬯鶎W專業(yè)與允許報名專業(yè)匹配;

 ?、茉谫Y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中無記錄的 。

  (2)選擇“不采用告知承諾制”報考,按要求上傳所需材料、確認報名信息后,進行在線人工核查。

  9.不適用告知承諾制人員范圍和報名核查流程。

  (1)在資格考試報名中存在虛假承諾行為的人員,不適用告知承諾制。

  (2)按照《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人社部第31號令),存在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或特別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被記入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人員,不適用告知承諾制。

  (3)“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填寫報名信息并通過注冊信息在線核查后,按要求上傳所需材料,進行在線人工核查。

  10.適用告知承諾制人員申請撤回的報名核查流程。

  報考人員作出承諾后,可在未繳費且報名截止前撤回承諾,報名按要求上傳相關材料,進行在線人工核查;報考人員撤回承諾的,本年度此項考試中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

  (四)在線人工核查范圍:

  (1)不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相關事項的;

  (2)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相關事項的;

  (3)撤回承諾申請的;

  (4)身份信息、學歷學位等無法自動核查通過的。

  (五)網(wǎng)上繳費。

  資格核查通過后報考人員應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進行網(wǎng)上繳費。未在規(guī)定時間交納考試費用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報名。

  三、考試收費標準

  根據(jù)《省物價局、省財政廳轉發(fā)國家發(fā)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改革全國性職業(yè)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管理方式的通知》(鄂價費〔2015〕139號)和《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fā)湖北省部分人事考試項目收費標準的通知》(鄂人社函〔2016〕238號)的規(guī)定,收費標準為61元/人·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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