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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深圳福田區(qū)積分入學辦法

分類:小學教育 | 更新時間:2021-03-03| 來源:轉載

  2020年福田區(qū)公辦學校實行積分入學,積分由基礎分和加分兩部分構成。對深圳戶籍和符合深圳市就讀條件的非深戶籍兒童進行積分,按第一、第二、第三志愿順序以及積分高低依次排序錄取,低于志愿學校錄取分數線但高于公辦學校錄取分數線的學生,按照積分高低順序統(tǒng)籌到距離第一志愿學校相對較近且有空余學位的學校。所有志愿學校均未被錄取的學生納入全區(qū)統(tǒng)籌調劑。

  基礎分項目:

  第一類:父母在學校報名地段購房"(要求為住宅用途商品房,家庭合法產權在51%以上,下同),兒童入戶在該房產。 80分

  第二類:父母在學校報名地段購房",但兒童未入戶在該房產。 75分

  第三類:在學校報名地段有以下特殊房產之一,且兒童入戶在該房產: 70分

 ?、俑改纲徺I自建房、集資房、祖屋、軍產房或商務公寓等特殊住房,并有合法證明材料;

  ②父母購買住宅用途商品房合法產權在51%以下;

 ?、圩娓改?外祖父母)在學校報名地段購房且祖孫三代戶口均在該房產。

  第四類:在學校報名地段有以下特殊房產之一,但兒童未入戶在該房產: 65分

  ①父母購買自建房、集資房、祖屋、軍產房或商務公寓等特殊住房,并有合法證明材料;

  ②父母購買住宅用途商品房合法產權在51%以下。

  第五類:兒童為福田戶籍,父母在學校報名地段租房或能提供其他有效住房證明。65分

  第六類:兒童為非福田戶籍,父母在學校報名地段租房或能提供其他有效住房證明。60分

  加分項目

  連續(xù)居住加分:

 ?、儋彿?按房產證發(fā)證日期每滿1個月加0.1分;

 ?、谫徺I特殊房產按申請人家庭在住房地址實際居住的連續(xù)居住證明(如水電費、煤氣費等),每滿1個月加0.1分;

 ?、圩夥堪醋赓U憑證在街道租賃所的簽發(fā)日期,每滿1個月加0.1分; (能提供申請人家庭無房證明加2分。無需開具紙質證明,由市房產信息中心核實)此項累計不超過10分。

  社保時間加分:

  按監(jiān)護人一方在深累計繳納社保(養(yǎng)老+醫(yī)療) 每滿1個月加0.1分。此項累計不超過10分。

  計生情況加分:

  獨生子女加1分,其他情況不加分;計生審核以家庭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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