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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各區(qū)小升初錄取規(guī)則

分類:小學教育 | 更新時間:2021-01-15| 來源:轉載

  近日,小升初初審已經告一段落,接下來便是等待錄取。在此,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深圳各區(qū)小升初的錄取規(guī)則,供大家參考。

  福田區(qū)

  小一/初一錄取方法:

  公辦學校實行積分入學,對深圳戶籍和符合我市就讀條件的非深戶籍兒童根據《福田區(qū)義務教育階段積分入學辦法》進行積分。

  區(qū)教育局根據所有公辦學??偟恼猩媱澮约翱偟纳暾埲藬祫澏ㄈ珔^(qū)公辦學校錄取分數線,低于公辦學校錄取分數的學生將調劑到民辦學校;如果申請人數未達到學校招生計劃,則公辦學校錄取分數線即為該學校的錄取分數線;如果申請人數超過學校招生計劃,則按第一、第二、第三志愿以及積分高低依次排序,確定該學校的錄取分數線,低于學校錄取分數但高于公辦學校錄取分數的學生調劑到其他有空余學位的公辦學校。

  南山區(qū)

  錄?。簠^(qū)教育局根據網上驗核結果,在招生系統(tǒng)上按照積分情況進行電腦排序錄取。

  調整:若申請學位的人數超過學校招生計劃,由區(qū)教育局統(tǒng)一將積分排序靠后的申請者分流到其它公辦或民辦學校。

  寶安區(qū)

  小一/初一錄取方法:

  就讀資質審核合格的適齡兒童、少年才能參與錄取。先類別,后積分,積分只在同一類別的申請人之間比較。為確保公平、公正,錄取工作由招生系統(tǒng)每班按50人自動錄取。最后一名同分的一并錄取。

  1.實行共享學區(qū)的學校,招生系統(tǒng)先將申請該共享學區(qū)學校的所有學生按照類別及積分的高低順序排隊,然后按照平行志愿的規(guī)則進行錄取。遵循“分數優(yōu)先,尊重志愿”原則按學生類別和積分從高到低的順序,由計算機對每個學生所填報的A、B、C……若干個平行志愿依次檢索,首先將學生投給A學校,如A學校沒有錄取滿,則被A學校錄取,如果A學校已經錄取滿,則投給B學校,如此類推。

  2.實行分享學區(qū)的學校,先行錄取。未能被錄取的學生信息自動進入被分享學區(qū)的學校,按照學位類型和積分參與排隊錄取。例如:學生甲第一志愿填A學校,分享學區(qū)志愿填報第二志愿B學校,錄取時,該生如因為類別和積分未達到,沒有被A學校錄取,則與填報B學校志愿的其他學生一起,參與排隊錄取。

  3.實行單享學區(qū)的學校單獨錄取。

  4.因實行共享、分享、單享政策,采用電腦錄取,招生系統(tǒng)錄取結束并公告錄取名單后,如有個別學生放棄公辦學位,無法遞補。

  5.就讀資質審核合格但未被公辦學校錄取的學生,按照類別、積分從高到低排序,四個民辦志愿參照公辦學校共享學區(qū)的做法,按照平行志愿的方式,結合民辦學校分流招生計劃進行錄取。第一次分流工作完成后,如部分民辦學校還有空余學位,符合公辦就讀條件未被錄取的學生按規(guī)定時間到原申報第一志愿公辦學校補征集民辦學校志愿,各學區(qū)教育辦組織進行第二次分流,或回戶籍地就讀。

圖源:攝圖網

  羅湖區(qū)

  小一/初一錄取方法:

  1.第一階段(6月10日前)。提前批錄?。簢忻褶k學校按核定招生計劃提前錄取。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民辦學校采取電腦隨機派位方式招生。被錄取學生視為放棄公辦學校學位申請。

  2.第二階段(6月30日前)。第1批錄取:申請系統(tǒng)根據各公辦學校招生計劃,按“類別/積分優(yōu)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電腦排位錄取。填報了國有民辦學校志愿,沒有被錄取的,同時進入第1批按志愿進行電腦排位。第2批錄?。何催_到公辦學校錄取標準的適齡兒童,由申請系統(tǒng)按家長填報的志愿錄取到民辦學校。

  3.第三階段(7月中旬開始)。民辦學校自主招生。民辦學校錄取完申請系統(tǒng)符合條件的學生后,還有學位的,各學校可組織自主招生。自主招生對象必須符合《深圳市非深戶籍人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管理辦法》規(guī)定的就讀條件。

  適齡兒童錄取到民辦學校就讀,符合條件的政府按初中不超過每人每年9000元的標準給予學位補貼,就讀學校學費高于補貼標準的,由家長補齊差額。

  龍崗區(qū)  小一/初一錄取方法:

  按照學校招生計劃人數、家長填報的志愿順序和學區(qū)積分高低順序錄取,錄滿為止。

  1.所有生源均按照平行志愿錄取,即當學生的學區(qū)積分低于第一志愿學校的錄取積分線、未能被第一志愿學校錄取時,其積分達到第二志愿學校的,可被第二志愿學校錄取,以此類推。

  2.同一志愿同一積分的,按優(yōu)享學區(qū)——學區(qū)戶籍——龍崗戶籍——深圳市其他區(qū)戶籍——非深圳戶籍順序錄取。

  3.同一志愿同一積分同一戶籍類型的:(1)深圳戶籍類型按獨生子女優(yōu)先錄取,其余的以在學區(qū)連續(xù)居住時間長短排序,時間長的先錄取。(2)非深圳戶籍類型按獨生子女優(yōu)先錄取,其余的以繳納的社保時間的長短排序,時間長的先錄取;如繳納的社保時間相同,優(yōu)先錄取使用房屋租賃憑證的;同一積分社保時間相同,都使用相同住房材料的,優(yōu)先錄取備案時間早的。

  4.無法按志愿錄取的非深戶籍,家長可自主聯(lián)系民辦學?;蜻x擇回原籍就讀。

  龍華區(qū)  非大學區(qū):錄取順序和原則

  按照劃片招生,免試就近入學和“先類別后積分”的原則,按照學位類型1至6類依次錄取,同一學位類型學生則按照積分從高到低錄取,至學校招生計劃錄滿為止。未被學校錄取由教育主管部門統(tǒng)籌分流,原學位類型不變。

  共享學區(qū)范圍學校學位由教育主管部門統(tǒng)籌安排,原學位類型不變。

  大學區(qū):錄取原則及分流辦法

  教育主管部門根據就讀資質合格的適齡兒童、少年按照所填報志愿,積分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網上錄取。如申請學校符合就讀條件學生人數超過該校招生計劃數,且錄至招生計劃數時,出現(xiàn)多人積分相同的情況,該部分積分相同的學生采用現(xiàn)場抽簽方式實行差額錄取,錄滿為止。

  錄取學校順序根據大學區(qū)內各學校學位申請情況確定,學校錄取順序及現(xiàn)場抽簽方式、時間另行通知。

  入學材料審核合格未被大學區(qū)內各學校錄取的學生,由教育主管部門按學位類型統(tǒng)籌分流。

  鹽田區(qū)  小一錄取原則:

  (1)志愿優(yōu)先,同一志愿內積分優(yōu)先。

  (2)各校學位(外小Ⅱ類生源除外)優(yōu)先滿足學區(qū)申請人,若有剩余學位,面向全區(qū)招生。對于受學位限制未能在本學區(qū)入學的生源,區(qū)教育局設立“沙頭角-海山片”和“鹽田-梅沙片”兩個大學區(qū),計劃內學位原則上實行大學區(qū)調劑派位。

  初一錄取原則:依據志愿,積分高者優(yōu)先。

  以上就是深圳各區(qū)小升初錄取規(guī)則的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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