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師考試網(wǎng)

中國人事考試網(wǎng):江蘇一消考試報名時間及流程2021

分類:消防工程師 | 更新時間:2021-05-26| 來源:教育聯(lián)展網(wǎng)
江蘇2021年一級消防工程師考試報名時間及入口
地區(qū) 報名時間 考試時間 報名公告公布網(wǎng)站

江蘇省

預計2021年8月 2021年11月6日、7日

江蘇省人事考試網(wǎng)

中國人事考試網(wǎng)網(wǎng)上報名入口

  2021年江蘇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考試報名通知未公布,預計2021年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網(wǎng)上報名時間為2021年8月。廣大考生可參考2020年一級消防工程師報名時間安排。


  根據(jù)《江蘇2020年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考試考務工作通知》可知,2020年江蘇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考試報名安排如下:

  一、報名與考前抽查

  (一)2020年度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tǒng)一網(wǎng)上報名,網(wǎng)上報名日期為2020年8月12日9:00~21日16:00,全國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網(wǎng)址為:http://zg.cpta.com.cn/examfront。

  (二)為減少報考人員跨地域流動造成疫情防控壓力,報考人員應在工作地、居住地報名參加考試。

  (三)實施告知承諾制。本項考試報名實施告知承諾制,請各位考生仔細閱讀中國人事考試網(wǎng)“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專欄中的政策文件、報考問答,詳細了解,正確操作。網(wǎng)址:http://www.cpta.com.cn。

  被記入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nèi)的應試人員不適用告知承諾制。上述人員登錄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填寫報考信息時,將收到本次報名審核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提示,需在我省規(guī)定的報名時限內(nèi)到報名考區(qū)所在的人事考試機構進行現(xiàn)場審核。

  (四)在全國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新注冊的考生須采用近期彩色標準1寸半身免冠正面證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為白色。對于2018年之前在報名服務平臺注冊的考生,原則上不進行照片更換。報名照片將用于準考證、考場座次表、證書和證書查詢認證系統(tǒng)。

  (五)考前抽查。各考區(qū)從當年報考人員中隨機選取部分人員進行信息比對,考生通過報名系統(tǒng)查看抽查結果。

  (六)網(wǎng)上繳費。繳費時間為8月24日8:00~28日23:59。未被抽查或抽查結果無誤的報考人員可進行繳費操作,抽查結果不通過的報考人員不可進行繳費操作。報考人員確認報名后,已繳費用不予退還。

  (七)準考證打印。準考證打印時間為10月31日~11月6日,報考人員可登錄報名網(wǎng)站下載打印準考證。

  二、收費事宜

  根據(jù)原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關于明確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收費的復函》(蘇價費函〔2018〕23號)的規(guī)定,2020年度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考試的收費標準為:《消防安全案例分析》每人每科69元、《消防安全技術實務》和《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每人每科65元、報名費每人10元。

  三、考后審查

  (一)審查對象。截至2020年度,各科成績均預合格的考生。

  (二)上傳補充材料。審查部門對報考資格存疑的審查對象,將告知其須在規(guī)定時限登錄“江蘇省人事考試網(wǎng)上業(yè)務辦理平臺”( 網(wǎng)址:http://jiangsu.nomax.vip/bas)上傳補充證明材料,逾期未上傳的視為放棄審查資格。

  (三)審查結果公示。省人事考試機構通過“江蘇省人事考試網(wǎng)”(http://jshrss.jiangsu.gov.cn/col/col57253/index.html)--專業(yè)技術專欄對符合發(fā)證資格的考生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期10天。

  (四)陳述申辯。審查對象依法享有陳述和申辯的權利。審查對象如對考后資格審查處理決定存在異議,可自審查機構向審查對象發(fā)送查看審查結果短信或電話通知起7個工作日內(nèi),依法向設區(qū)市考試行政主管部門進行陳述和申辯。主管部門復核后作出答復,聯(lián)系方式見《咨詢服務電話》(附件3)。

  (五)審查對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或者未按照資格審核部門(機構)要求辦理報考相關事項的,按考試報名無效或者考試成績無效處理。審查對象有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提供虛假承諾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按照《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處理,記入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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