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職稱考試網(wǎng)

江蘇省財政廳:2023江蘇會計資格初級、高級考試報名公告

分類:會計職稱 | 更新時間:2023-02-01| 來源:江蘇省財政廳

  202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考試(江蘇考區(qū))考務日程及有關事項安排

  一、報名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tǒng)一的會計制度等法律法規(guī)。

  2.具備良好的職業(yè)道德,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熱愛會計工作,具備相應的會計專業(yè)知識和業(yè)務技能。

  4.具備高中畢業(yè)(含高中、中專、職高和技校)及以上學歷。技校學歷是指經國務院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可的技工院校學歷;其他學歷是指經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五年制高職在校生須完成普通職業(yè)中等教育階段學習后方可報名。

  二、報名地點

  1.符合報名條件的在職在崗人員,按屬地化原則在其工作單位所在地報名;

  2.符合報名條件的在校學生,在其學籍所在地報名;

  3.符合報名條件的其他人員,在其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報名;

  4.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和臺灣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則在內地報名。有工作單位的,在其工作單位所在地報名;為在校學生的,在其學籍所在地報名。

  所有報名參加考試人員,均在其報名所在地參加考試。報名所在地包括13個設區(qū)市及常熟、昆山、沭陽等16個行政區(qū)域,各報名所在地考試管理機構可根據(jù)本地報名情況在轄區(qū)內自主調劑考點,并及時公布。

  三、報名費用

  依據(jù)蘇價費函〔2011〕30號文件規(guī)定,我省會計初級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為:

  1.報名費,每人10元。

  2.考試費,每科60元。

江蘇省財政廳:2023江蘇會計資格初級、高級考試報名公告

  四、考試科目和大綱

  1.初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初級會計實務》、《經濟法基礎》。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初級資格證書。

  2.考試大綱使用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的2023年度會計資格考試大綱。

  3. 關于考試用書。我省不統(tǒng)一征訂考試用書。報考人員可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wǎng)” (http://kzp.mof.gov.cn/)進入“考試用書訂購”欄目選購或者通過正規(guī)書店購買。

  五、考試時間

  初級資格考試于2023年5月13日至17日進行,共10個批次。具體安排如下:

考試日期

考試時間及科目

5月13日至17日

8:30-11:30

初級會計實務

經濟法基礎

14:30-17:30

初級會計實務

經濟法基礎

  《初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時長為105分鐘,《經濟法基礎》科目考試時長為75分鐘,兩個科目連續(xù)考試,時間不能混用。

  六、報名時間

  我省2023年度初級資格考試實行網(wǎng)上報名??荚噲竺袄U費時間從2023年2月13日至2月28日,考試報名統(tǒng)一在2月28日12:00截止,繳費統(tǒng)一在2月28日18:00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七、報名流程

 ?。ㄒ唬┚W(wǎng)上報名

  1.登錄“江蘇會計考試”(http://kjexam.jsczt.cn/),閱讀操作手冊和報名所在地報名文件。

  2.進行實名認證。

  3.信息填報并核實(報考人員的聯(lián)系電話及地址務必準確無誤,以免影響后期證書郵寄)。

  4.上傳照片。該照片將用于準考證、考試進場人臉識別驗證、會計資格證書。報考人員須準備標準證件數(shù)字照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大于10KB,像素大于等于295*413),下載照片審核處理工具,對照片格式進行預處理后再上傳。照片必須為本人原圖,不能P圖,否則將無法通過考試進場人臉識別驗證。

  5.打印“202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網(wǎng)上報名考生信息表”,由本人簽名。

  6.上傳審核資料(原件掃描上傳)。

 ?。?)經本人簽字確認后的202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網(wǎng)上報名考生信息表;

 ?。?)學歷(學位)證書掃描件(專科以上在校學生可憑學生證替代,五年制高職在校生提交學校出具的“已完成普通職業(yè)中等教育階段學習”證明)。

 ?。?)在職在崗人員工作屬地證明(由報名所在地考試管理機構根據(jù)具體情況認定);在校學生學籍證明;其他人員戶籍證或居住證。

 ?。?)本人有效身份證復印件。

 ?。?)香港、澳門、臺灣居民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復印件。

 ?。ǘ┚W(wǎng)上繳費

  報考人員上傳完審核資料,根據(jù)系統(tǒng)提示交納有關考試費用。已在網(wǎng)上報名但未成功繳費的,視同放棄報名。繳費確認后,不再辦理退費(提示:繳費完成后,如果系統(tǒng)未提示繳費成功,務必先核實賬戶信息,切勿連續(xù)重復操作繳費環(huán)節(jié)),保持繳費賬號暢通(微信、支付寶、銀行卡),當年切勿注銷賬號。

  繳費成功后,報考人員根據(jù)系統(tǒng)提示選擇是否下載打印電子發(fā)票,各地財政部門不再提供紙質票據(jù)。如忘記打印,后期可下載“江蘇政務服務”APP,登錄后點擊“江蘇省財政電子票夾”,下載相應的電子票據(jù)。

  (三)準考證打印

  2023年5月6日至5月17日,報考人員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wǎng)”,自行打印準考證,并確認本人參加考試的時間、地點及考生須知。準考證相關信息必須和身份證一致,否則禁止參加考試。報考人員務必保存好準考證,用于后期成績查詢。

  八、成績查詢

  初級資格考試成績將于2023年6月16日前公布。屆時,考生可憑身份證和準考證號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wǎng)”查詢。

  考試成績公布后,如考生對分數(shù)提出疑義,可向報名所在地財政部門提出復核申請。各地財政部門負責受理,并提供相關科目的明細分值。

  九、資格審核

  初級資格考試成績公布后,各地考試管理機構對成績合格人員進行網(wǎng)上資格審核,并于2023年7月1日前完成相關信息復核、確認,并將審核結果報送省財政廳。

  在此期間,如報考人員發(fā)現(xiàn)信息錯誤,可聯(lián)系報考所在地財政部門申請修改。

  各地考試管理機構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對照報名條件做好審核工作,凡不符合報名條件的報考人員,一律不予通過資格審核,并取消考試成績,同時記入會計人員信用檔案。

  十、證書發(fā)放

  因初級資格證書須由人社部統(tǒng)一印制,具體發(fā)放時間另行通知,考生可關注各級財政部門官方網(wǎng)站信息。考試管理機構只發(fā)放證書,不再發(fā)放《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取得資格登記表》。

  根據(jù)常態(tài)化疫情防控的要求,為減少人員聚集以及方便考生,2023年度初級資格證書發(fā)放采取郵寄到付的方式,通過中國郵政EMS統(tǒng)一從南京送達至考生本人簽收。

  在證書領取前,考生可以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wǎng)”打印成績合格單或者向省財政廳申請資格登記表作為證明辦理相關事項。

  原文鏈接:http://czt.jiangsu.gov.cn/art/2022/12/21/art_77592_107110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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