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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初級會計職稱報名時間查詢2022年

分類:會計職稱 | 更新時間:2021-12-02| 來源:教育聯(lián)展網

  經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研究決定,2022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以下簡稱會計資格考試)采用無紙化方式,2022年度會計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報名

  (一)報名參加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tǒng)一的會計制度等法律法規(guī)。

  2.具備良好的職業(yè)道德,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熱愛會計工作,具備相應的會計專業(yè)知識和業(yè)務技能。

 ?。ǘ﹫竺麉⒓映跫壻Y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yè)(含高中、中專、職高和技校)及以上學歷。

 ?。ㄈ┍就ㄖ鰧W歷或學位,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或學位。

 ?。ㄋ模┍就ㄖ鲇嘘P會計工作年限,截止日期為2022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業(yè)余時間勤工助學不視為正式從事會計工作,相應時間不計入會計工作年限;參加中級資格考試工作年限為取得規(guī)定學歷前后從事會計工作時間的總和。

 ?。ㄎ澹┓蠄竺麠l件的在職在崗人員按屬地化原則在其工作單位所在地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在校學生,在其學籍所在地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其他人員,在其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報名。

  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和臺灣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則在內地報名。有工作單位的,在其工作單位所在地報名;為在校學生的,在其學籍所在地報名。

  所有報名參加考試人員,均在其報名所在地參加考試。

 ?。徍藞罂既藛T報名條件時,報考人員應提交學歷或學位證書或相關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居民身份證明(香港、澳門、臺灣居民應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明)等材料。

  二、考試科目

  初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初級會計實務》《經濟法基礎》。

  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取得初級資格證書。

  三、考試大綱

  會計資格考試使用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的2022年度會計資格考試大綱。

  四、考試時間及考務日程安排

 ?。ㄒ唬┛荚嚂r間

  1.初級資格考試于2022年5月7日至11日,5月14日至15日,分兩個時間段進行,共14個批次。具體安排如下:

考試日期

考試時間及科目

5月7日至11日

5月14日至15日

8:30-11:30

初級會計實務

經濟法基礎

14:30-17:30

初級會計實務

經濟法基礎

  《初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時長為105分鐘,《經濟法基礎》科目考試時長為75分鐘,兩個科目連續(xù)考試,時間不能混用。

 ?。ǘ┏跫墶⒏呒壻Y格考試考務日程

  1.2021年12月10日前,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考試管理機構(以下簡稱省級考試管理機構)公布本地區(qū)2022年度初級、高級資格考試科目、考試時間、報名日期、報名方式等考試相關事項,同時抄送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

  2.2022年15日至1月24日“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初級、高級資格考試報名系統(tǒng)開通。在上述時間內,各省級考試管理機構自行確定本地區(qū)的報名開始時間??荚噲竺袄U費統(tǒng)一在1月24日14:00截止。

  3.2022年4月8日前,各省級考試管理機構公布本地區(qū)初級、高級資格考試準考證網上打印起止時間。

  4.2022年5月7日組織高級資格考試,5月7日至11日、5月14日至15日組織初級資格考試。

  5.2022年5月25日前,各省級考試管理機構匯總本地區(qū)初級資格考試所有批次考試數據,在檢查數據完整性、進行違紀違規(guī)處理后,向財政部會計司和會計資格評價中心分別報送上報數據光盤,并附上報數據統(tǒng)計匯總情況表及數據上報清單。

  6.2022年5月25日前,召開全國評卷會議,部署高級資格考試評卷工作,印發(fā)主觀試題標準答案和評分標準。

  7.2022年6月10日前,各省級考試管理機構組織完成本地區(qū)高級資格考試評卷工作,向財政部會計司和會計資格評價中心分別報送評卷數據(光盤),并附本地區(qū)上報數據統(tǒng)計匯總表、數據上報清單及評卷工作的書面報告。

  8.2022年6月10日前完成數據核驗后下發(fā)初級資格考試成績,6月22日前完成數據核驗及評卷質量抽查后下發(fā)高級資格考試成績,并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上公布。各省級考試管理機構同時公布本地區(qū)考試成績、咨詢電話和電子郵箱。

  9.考試成績與合格標準公布后1個月內,各省級考試管理機構完成合格人員相關信息復核、確認工作,并向財政部會計司和會計資格評價中心報送考試合格人員相關信息及書面報告。

  五、其他事項

 ?。ㄒ唬└鞯乜荚嚬芾頇C構應按統(tǒng)一規(guī)定的時間、程序組織網上報名工作,嚴格按照全國統(tǒng)一的考試報名條件審核報考人員考試資格,認真負責地做好報名資格的審核工作。

 ?。ǘ└魇〖壙荚嚬芾頇C構應于考試開始2日前完成對監(jiān)考人員、考試工作人員培訓等各項考前準備工作,于考試開始前1日內完成對所有考點、考場和考試機檢測等工作,并做好防范和打擊作弊活動的各項準備工作。

  (三)各級考試管理機構要提高服務意識,認真負責,精心細致做好考務管理各環(huán)節(jié)工作,及時把考試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通知考生,確保2022年度會計資格考試各項工作圓滿完成。

 ?。ㄋ模└骷壙荚嚬芾頇C構應按照本地區(q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態(tài)化下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考試有關工作的要求,及時研判情況,制定疫情防控措施和應急預案,做好考試期間疫情防控工作。出現突發(fā)疫情緊急情況,確實不能正常組織考試的,由省級考試管理機構請示當地疫情防控領導小組后,向社會公告暫停有關考區(qū)、考點的考試,并向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相關考試管理機構要向考生做好解釋工作。

  (五)因疫情防控原因不能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報考人員已經取得的中級資格合格成績有效期相應延長1年。

 ?。?022年11月30日前,各省級考試管理機構完成本年度考試工作有關資料的封存、登記和歸檔工作,分別向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和會計資格評價中心報送2022年度考試工作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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