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理
這里所談的整理主要是指對前一階段聽課內容的整理。這個階段不需要花費很多時間,只需要對聽課的成果進行歸納總結就可以。在上課過程中,考生不一定要將老師講授的內容全部記錄下來。此時,需要借用其他同學的記錄將上課中所涉及的重點、難點、重點題型的變化都歸納到一起,形成完整的聽課記錄。
二、精讀
對考生來說,精讀耗時較長。精讀的效果將直接決定考生成績的高低,所以,考生要對此高度關注。
盡管考生都是生產上的骨干力量,時間非常緊張,但是,這個重要的階段卻絕對不可以小視。那么如何精讀?精讀到什么程度?
這里的精讀,指的是要逐字逐句地閱讀教材中的文字。一般來講,精讀應該有兩遍。第一遍精讀要達到對每一個詞匯都能夠正確理解。第二遍精讀要做到對教材中的文字的理解能達到一定的深度,能夠找到一段文字中重要的知識點,并能讀懂語句的弦外音。
1正確理解
所謂正確理解就是明白了文字真正的含義,真正領會語句在這里所要表達的意思?!斗ㄒ?guī)》這門課不同于其它兩門課,有的語句是法律上的專有詞匯,而且會涉及很多外延的法律知識,要想正確理解這些語句還是有一定難度的。
例如,關于訴訟時效有這樣一段文字:“時效,是指一定事實狀態(tài)在法律規(guī)定期間內的持續(xù)存在,從而產生與該事實狀態(tài)相適應的法律效力。時效一般可分為取得時效和消滅時效”對于消滅時效,后面進一步作了解釋,也就是我們所說的訴訟時效。但是,什么是“取得時效”呢?文字中沒有作進一步的解釋,考生就有必要查閱一下相關的資料來確認一下什么是“取得時效”了。
而在教材中,這樣的類似例子還有很多,這些問題都需要我們首先一一攻克。
2弦外之音
所謂弦外之音就是文中所隱含的意思,弦外音很容易成為考題。要解答出這樣的題型需要考生能夠真正理解教材,所以,考生必須要能夠真正理解這些弦外之音。
例如:《建筑法》中關于分包的規(guī)定有這樣一條:“建筑工程承包單位可以將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發(fā)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單位;但是,“除承包合同中約定的分包外,必須經建設單位認可?!边@里就有隱含的意思,從“除總承包合同中約定的分包外,必須經建設單位認可。”這句話中,我們可以看出分包單位分成了兩種:一種是總承包合同中約定的分包商,另一種是總承包合同中沒有約定的分包商。顯然,這兩種分包上是互相排斥的,他們共同構成了分包商這個集合。對于總承包合同以外的分包商需要經過建設單位認可,這一點我們可以通過法條的原文直接得出。但是,總承包合同里面約定的分包商是否需要經過建設單位的認可呢?答案是肯定的。如果建設單位沒有認可那個分包商,他會與總承包商簽訂合同嗎?既然已經簽訂了合同,就意味著它已經認可了這個分包商。所以,我們可以從這個規(guī)定中讀出它的弦外之音——所有的分包商都要經過建設單位的認可。
由于法律相對于其他科目的特殊性,這樣隱含著的語句在書中非常多。對于重點章節(jié)中這樣的句子,需要好好體會。
3 能夠找到重要的知識點
作為考生,應該能夠對知識點的重要性作出基本的判斷,這樣會提高學習的效率。書中重要的知識點可以分為以下幾種類型:
① 數字型考點
這種考點很容易識別出來。由于其答案比較標準,很容易受到出題人的青睞。對于這樣的考點,雖然不必將所有的數字都記下來,但是對于重要條文中的數據必須要掌握。
例如,書中關于領取施工許可證的法律后果中有這樣的規(guī)定:
建設單位應當自領取施工許可證之日起三個月內開工。因故不能按期開工的,應當向發(fā)證機關申請延期;延期以兩次為限,每次不超過三個月。既不開工又不申請延期或者超過延期時限的,施工許可證自行廢止。
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設單位應當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個月內,向發(fā)證機關報告,并按照規(guī)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維護管理工作。建筑工程恢復施工時,應當向發(fā)證機關報告;中止施工滿一年的工程恢復施工前,建設單位應當報發(fā)證機關核驗施工許可證。
按照國務院有關規(guī)定批準開工報告的建筑工程,因故沒有按期開工或者中止施工的,應當及時向批準機關報告情況,因故不能按期開工超過六個月的,應當重新辦理開工報告的批準手續(x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