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課
課程與PC端同步更新,充分利用零碎時間。做題
海量精選試題,想練就練,瞬間提分。答疑
海量精選試題,想練就練,瞬間提分。直播
講師大咖面對面,有問有大收獲多。(一)施工進度計劃安排(新增)
1.施工期的劃分
工程建設全過程可劃分為工程籌建期、工程準備期、主體工程施工期和工程完建期四個施工時段。工程施工總工期應為后三項工期之和。相鄰兩個階段的可交叉進行。
(1)工程籌建期:工程正式開工前應完成對外交通、施工供電和通信系統(tǒng)、征地、移民以及招標、評標、簽約等工作所需的時間。
(2)工程準備期:準備工程開工起至關鍵線路上的主體工程開工或河道截流閉氣前的工期,一般包括“四通一平”、導流工程、臨時房屋和施工工廠設施建設等。
(3)主體工程施工期:自關鍵線路上的主體工程開工或一期裁流閉氣后開始,至第一臺機組發(fā)電或工程開始發(fā)揮效益為止的工期。
(4)工程完建期:自水電站第一臺發(fā)電機組投入運行或工程開始受益起,至工程竣工的工期。
2.編制施工總進度應遵循的原則
(1)遵守基本建設程序。
(2)采用國內平均先進施工水平合理安排工期。
(3)資源(人力、物資和資金等)均衡分配。
(4)單項工程施工進度與施工總進度相互協(xié)調,各項目施工程序前后兼顧、銜接合理、干擾少、施工均衡。
(5)在保證工程施工質量、總工期的前提下,充分發(fā)揮投資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