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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師大咖面對面,有問有大收獲多。事故間接原因的分析
《企業(yè)職工傷亡事故調查分析規(guī)則》(GB/6442—86)中規(guī)定屬于下列情況者為間接原因:
(1)技術和設計上有缺陷——工業(yè)構件、建筑物、機械設備、儀器儀表、工藝過程、操作方法、維修檢驗等的設計,施工和材料使用存在問題。
(2)教育培訓不夠,未經培訓,缺乏或不懂安全操作技術知識。
(3)勞動組織不合理。
(4)對現場工作缺乏檢查或指導錯誤。
(5)沒有安全操作規(guī)程或不健全。
(6)沒有或不認真實施事故防范措施;對事故隱患整改不力。
(7)其他。
事故責任分類:
(1)直接責任者
直接責任者指其行為與事故的發(fā)生有直接關系的人員。
(2)主要責任者
主要責任者指對事故的發(fā)生起主要作用的人員。
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由肇事者或有關人員負直接責任或主要責任:
?、龠`章指揮、違章作業(yè)或冒險作業(yè)造成事故的;
?、谶`反安全生產責任制和操作規(guī)程,造成傷亡事故的;
?、圻`反勞動紀律、擅自開動機械設備或擅自更改、拆除、毀壞、挪用安全裝置和設備,造成事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