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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論:(經(jīng)濟法的淵源、法律行為的分類、法律行為的要件、附條件和附期限的法律行為、無效的法律行為、可撤銷的法律行為、代理的概念、特征、范圍、種類、濫用代理權、無權代理、表見代理、代理關系的終止、仲裁的概念及原則、仲裁范圍、仲裁協(xié)議、仲裁程序、仲裁裁決、地域管轄、審判程序、執(zhí)行程序、訴訟時效的概念及特點、對象、訴訟時效的種類與起算、訴訟時效的中止、訴訟時效的中斷)
考情分析
知識點:表見代理
本知識點考頻(近3年):0
重要程度:★★★
多選題
甲授權乙以甲的名義將甲的一臺筆記本電腦出售,價格不得低于8000元。乙的好友丙欲以6000元的價格購買。乙遂對丙說:“大家都是好朋友,甲說最低要8000元,但我想6000元賣給你,他肯定也會同意的?!币宜煲约椎拿x以6000元的價格將筆記本電腦賣給丙。根據(jù)合同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下列說法中,正確的有( )。
A.該買賣行為無效
B.乙是無權代理行為
C.丙可以撤銷該行為
D.甲可以追認該行為
【答案】BD
【解析】選項A、B:乙的行為屬于越權代理,丙對乙越權代理一事知情,不構成表見代理,因此,所訂立的買賣合同效力待定;選項C:合同被追認之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但丙對乙超越代理權一事是知情的,并非善意相對人;選項D:無權代理人訂立的合同,被代理人享有追認權;本題無證據(jù)表示丙存在惡意(知情≠惡意),也無證據(jù)表示6000元售價損害甲的合法權益,不界定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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