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 2017年05月18日
個體工商戶的生產(chǎn)、經(jīng)營所得應納稅額計算
個體工商戶的生產(chǎn)、經(jīng)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及損失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個體工商戶的生產(chǎn)、經(jīng)營所得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
應納稅所得額=年收入總額-成本、費用以及損失等
【提示】個人獨資企業(yè)與合伙企業(yè)的生產(chǎn)經(jīng)營所得同樣適用此五級超額累進稅率表格。
個體工商戶生產(chǎn)、經(jīng)營所得個人所得稅稅率表
級數(shù) |
全年應納稅所得額(含稅級距) |
稅率 |
速算扣除數(shù) |
1 |
不超過15 000元的 |
5% |
0 |
2 |
超過15 000元至30 000元部分 |
10% |
750 |
3 |
超過30 000元至60 000元部分 |
20% |
3 750 |
4 |
超過60 000元至100 000元部分 |
30% |
9 750 |
5 |
超過100 000元部分 |
35% |
14 7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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