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 2017年04月10日
會計核算的其他規(guī)定
一、會計年度
我國的會計年度自公歷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每個會計年度還可以按照公歷日期劃分為半年度、季度、月度。我國的會計年度之所以采用公歷制,主要是與我國的計劃、財政年度保持一致,以便于國民經(jīng)濟計劃管理和財政管理。
二、記賬本位幣(人民幣)——方便
會計核算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
業(yè)務收支以人民幣以外的貨幣為主的單位,可以選定其中一種貨幣作為記賬本位幣,但是編報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折算為人民幣。
三、會計處理方法
各單位采用的會計處理方法,前后各期應當一致,不得隨意變更;確有必要變更的,應當按照規(guī)定進行變更,并將變更的原因、情況及影響在財務會計報告中說明。
四、會計記錄文字
1.會計記錄應當使用中文。
2.在民族自治地方,會計記錄可以同時使用當?shù)赝ㄓ玫囊环N民族文字。
3.在我國境內的外資企業(yè)、外國企業(yè)和其他外國組織的會計記錄可以同時使用一種外國文字。
【注意】會計記錄使用中文是前提、必須的、強制性的,使用其他文字是備選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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