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 2017年05月04日
1.質量不合格。凡工程產品沒有滿足某個規(guī)定的要求為質量不合格。沒有滿足某個預期使用要求或合理的期望(包括安全性方面)要求,為質量缺陷。
2.質量問題。凡是工程質量不合格,必須進行返修、加固或報廢處理,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不大的,為質量問題,由企業(yè)自行處理。
3.質量事故。凡是工程質量不合格,必須進行返修、加固或報廢處理,造成直接經濟損失較大的為質量事故。
二、工程質量事故分為重大質量事故和一般質量事故
重大質量事故分為四個等級
三、質量事故的特點
工程項目質量事故具有復雜性、嚴重性、可變性、多發(fā)性等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