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 2016年05月23日
筆者在最近組織的一次學生考試中,發(fā)現(xiàn)大部分學生對一道關于玻意耳定律的應用的題目做出了錯誤的解答。由此引起了筆者的深思。
圖 1
題目如圖1所示,一端封閉粗細均勻的玻璃管內(nèi)有一段H=15cm的水銀柱。開始時將玻璃管水平放置,封閉端與開口端氣柱長均為L=20cm?,F(xiàn)將玻璃管緩慢倒轉,開口向下豎直插入水銀槽中,這對管中上方的空氣柱長為20cm,已知大氣壓強。求進入管中水銀柱的高度。(假設在整個過程發(fā)生變化)
圖 2
錯解 如圖2所示,設有水銀柱進入玻璃管,以開口端氣體作為研究對象,分別以圖1和圖2所示狀態(tài)作為初、末狀態(tài),列出狀態(tài)參量如下
初狀態(tài):
末狀態(tài):
根據(jù)玻意耳定律,則:,代入數(shù)據(jù)解得:
。這種解法看似正確,實則錯誤。
分析 在新版高中《物理》(必修加選修)第二冊第十三章中,玻意耳定律的內(nèi)容是:“一定質量的某種氣體,在溫度不變的情況下,壓強p與體積V成反比?!庇稍摱傻谋硎隹芍?,玻意耳定律的適用條件有兩個:(1)氣體的質量保持不變;(2)氣體的溫度保持不變。
學生在應用玻意耳定律解題時往往只注重“氣體的溫度保持不變”這一個條件,而忽視“氣體的質量保持不變”這個條件。在上述題目中,當把玻璃管由水平位置轉到豎直位置時,由于封閉端氣體的壓強發(fā)生了變化,開口端有部分氣體逸出,導致開口端氣體的質量發(fā)生了變化。如果不考慮氣體的質量發(fā)生了變化,而盲目使用玻意耳定律求解,便會做出錯誤的解答。
正解 把玻璃管由水平位置轉到豎直位置而未插入水銀槽之前作為過程1,把玻璃管由豎直位置開始直到插入水銀槽之后作為過程2,如圖3所示。
對于過程1,選取封閉端氣體作為研究對象,分別以水平放置和豎直放置作為初、末狀態(tài),列出狀態(tài)參量如下
初狀態(tài):
末狀態(tài):
根據(jù)玻意耳定律,則: ,代入數(shù)據(jù)解得:
。
對于過程2,選取開口端氣體作為研究對象,把玻璃管豎直放置插入水銀槽之前作為初狀態(tài),插入水銀槽之后作為末狀態(tài),列出狀態(tài)參量如下:
初狀態(tài):
末狀態(tài):
根據(jù)玻意耳定律,則:,代入數(shù)據(jù)解得:
。
由此可見,任何一個定律、定理或公式都有其適用條件或適用范圍,如果不注重適用條件或適用范圍,盲目進行求解,往往會做出錯誤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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