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 2017年02月23日
第二節(jié) 材料、設備采購招標
一、材料設備采購招標分為:
1、 買賣合同---注重價格低(對信譽、報價、性能、技術參數(shù))、
2、 承攬合同---注重性能好(信譽、能力、報價、期限和方式、安裝調試保修、培訓)
二、采購招標的條件
1、 項目法人已成立
2、 已審批、核準或備案
3、 資金來源已落實
4、 能夠提出貨物的使用與技術要求
三、劃分合同包主要考慮的因素:
1、 有利于投標競爭
2、 工程進度與供貨時間的關系
3、 市場供應情況
4、 資金計劃
四、通用型設備采購招標對招標人資格的要求:
1、 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2、 在技術、設施、人員、經(jīng)驗的等方面具有設計、制造、質量控制、經(jīng)營管理的相應資格能力
3、 具有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
4、 業(yè)績良好
5、 有良好的銀行信用和商業(yè)信譽
五、材料設備采購評標的方法:
1、 評標價法(技術簡單、規(guī)格、性能、工藝要求統(tǒng)一)采用
2、 綜合評估法(技術復雜,規(guī)格、性能、技術要求難統(tǒng)一)采用
六、評標價分為:
1、 最低投標報價法(價格最低中標)
2、 綜合評標法---考慮的因素(運輸費用、交貨期、付款條件、售后服務、設備性能和生產能力
3、 一設備壽命周期成本為基礎的評標價法(壽命期所需的燃料消耗費、備件及維修費,殘值)
七、綜合評估法的計分內容:
1、 投標價格
2、 運輸、保險費和其他費用的合理性
3、 交貨期限
4、 偏離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付款條件影響
5、 備件價格和售后服務
6、 設備的性能、質量、生產能力
7、 技術服務和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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