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 2017年02月15日
2、履行分包合同時,承包人(總包)應當就承包項目向發(fā)包人負責;分包人就分包項目向承包人(總包)負責。因分包人過失給發(fā)包人造成損失,承包人(總包)承擔連帶責任;如果因分包拒不整改或拒不執(zhí)行總包的要求造成的發(fā)包方的損失,分包方承擔主要責任。
3、合同變更的情況:①.工程增加;②.工程刪減;③.質量及特性變更;④.工程標高、基線、尺寸等變更;⑤.施工順序變化;⑥.永久工程附加工作、設備、材料和服務的變更等。
4、合同變更的處理: ①.工程師(監(jiān)理的總監(jiān))向承包人提出變更令;②.承包人根據(jù)合同將變更向工程師提出申請,工程師進行審查,將結果通知承包人。
5、合同交底的內容:①.合同的主要內容(承包商的主要合同責任;工程范圍和權力;業(yè)主的主要責任和權力;合同價格、計價方法、補償條件;工期要求和補償條件;工程中問題的處理方法和過程;爭執(zhí)的解決;雙方的違約責任等) ②.在投標和合同簽訂過程中的情況③.合同履行時應注意的問題、可能的風險和建議等④.合同要求與相關方期望、法律規(guī)定、社會責任等的相關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