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 2016年07月20日
道路的分類
城市道路應按道路在道路網(wǎng)中的地位、交通功能以及對沿線的服務功能等,分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四個等級,并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快速路應中央分隔、全部控制出入、控制出入口間距及形式,應實現(xiàn)交通連續(xù)通行,單向設置不應少于兩條車道,并應設有配套的交通安全與管理設施。快速路兩側不應設置吸引大量車流、人流的公共建筑物的出入口。
(2)主干路應連接城市各主要分區(qū),應以交通功能為主。主干路兩側不宜設置吸引大量車流、人流的公共建筑物的出入口。
(3)次干路應與主千路結合組成干路網(wǎng),應以集散交通的功能為主,兼有服務功能。次干路兩側可設置公共建筑物的出入口,但相鄰出入口的間距不宜小干80m,且該出入口位置應在臨近交叉口的功能區(qū)之外。
(4)支路宜與次干路和居住區(qū)、工業(yè)區(qū)、交通設施等內部道路相連接,應以解決局部地區(qū)交通,以服務功能為主。支路兩側公共建筑物的出入口位置宜布置在臨近交叉口的功能區(qū)之外。
道路交通量達到飽和狀態(tài)時的道路設計年限為:快速路、主干路應為20年,次干路應為15年,支路宜為10~15年。
道路的組成
道路是設置在大地表面供各種車輛行駛的一種帶狀構筑物,主要由幾何(或稱線形)和結構兩部分組成。
線形組成
道路線形是指道路中線的空間幾何形狀和尺寸,這一空間線形投影到平、縱、橫三個方向而分別繪制成反映其形狀、位置和尺寸的圖形,就是道路的平面圖、縱斷面圖和橫斷面圖。城市道路橫斷面可分為單幅路、兩幅路、三幅路、四幅路及特殊形式的斷面。城市道路橫斷面宜由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人行道、分車帶、設施帶、綠化帶等組成,特殊斷面還可包括應急車道、路肩和排水溝等,如圖2.2.1所示。
機動車道
機動車道路面寬度應包括車行道寬度及兩側路緣帶寬度,單幅路及三幅路采用中間分隔物或雙黃線分隔對向交通時,機動車道路面寬度還應包括分隔物或雙黃線的寬度。
非機動車道
與機動車道合并設置的非機動車道,車道數(shù)單向不應小于2條,寬度不應小于2.5m。非機動車專用道路面寬度應包括車道寬度及兩側路緣帶寬度,單向不宜小于3.5m,雙向不宜小于4.5m。一條非機動車道最小寬度自行車不得小于1.0m,三輪車不得小于2.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