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 2016年07月14日
1.行政強制的種類和法定程序
行政強制包括行政強制措施和行政強制執(zhí)行。(環(huán)球網(wǎng)校二級建造師頻道整理行政強制、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行政強制措施包括: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場所、設施或者財物;扣押財物;凍結存款、匯款等;行政強制執(zhí)行包括:加處罰款或者滯納金;劃撥存款、匯款;拍賣或者依法處理查封、扣押的場所、設施或者財物;排除妨礙、恢復原狀;代履行等。行政強制的程序包括行政強制措施的實施程序、行政強制執(zhí)行的實施程序和申請法院強制執(zhí)行程序。
2.行政復議的范圍、受理和復議決定(環(huán)球網(wǎng)校二級建造師頻道整理行政強制、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
在建設工程實踐中,可以申請復議的事項通常包括:行政處罰;行政強制措施;行政許可;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合法的經(jīng)營自主權的;認為行政機關違法集資、征收財物、攤派費用或者違法要求履行其他義務的;認為行政機關的其他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不得申請行政復議的事項包括:行政機關的行政處分或者其他人事處理決定;行政機關對民事糾紛作出的調解或者其他處理。
1.行政強制措施的種類包括( )。
A.扣押財物 B.凍結存款、匯款 C.查封場所、設施或者財物
D.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E.排除妨礙、恢復原狀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的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可以單獨申請行政復議的情形是( )。
A.不服行政機關作出的行政處分 B.不服行政機關對民事糾紛作出的調解
C.不服地方人民政府頒布的規(guī)章 D.不服行政機關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
3.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審理程序和判決執(zhí)行
應當予以受理的行政案件和不予受理的行政案件。行政案件的審理程序包括:起訴與受理、審理、判決、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