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Z307025建立健全職工教育培訓制度的規(guī)定
考點:培訓度
序號
|
項目
|
內容
|
1
|
制度建立
|
(1)施工單位應建立、健全教育培訓制度;
(2)未經(jīng)教育培訓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
|
2
|
培訓對象
|
(1)包括各類質量教育和崗位技能培訓;
(2)與質量有關的人員:總工程師、項目經(jīng)理、質量體系內審員、質量檢查員,施T人員、材料試驗及檢測人員,關鍵技術工種如焊工、鋼筋工、混凝土工等
|
一級建造師培訓:
二級建造師培訓:
造價師培訓:
建設工程教育網(wǎng):
環(huán)球網(wǎng)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