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中心
造價工程師
發(fā)布時間: 2016年05月23日
債權人代位權
債權人代位權是指債權人為了保障其債權不受損害,而以自己的名義代替?zhèn)鶆杖诵惺箓鶛嗟臋嗬R騻鶆杖说∮谛惺蛊涞狡趥鶛啵瑢鶛嗳嗽斐闪藫p害,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代位權的行使范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
一級建造師培訓
二級建造師培訓
造價師培訓
建設工程教育網(wǎng)
環(huán)球網(wǎng)校
上一篇: 2016造價工程師《工程計價》知識點:工程定額體系
下一篇: 2016造價工程師《造價管理》知識點:合同履行中的抗辯權
免費資料下載排行
造價工程師考生必刷題庫
一站式課程咨詢服務平臺
版權所有 深圳諾達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www.k67r.cn All Rights Reserved 粵ICP備10032899號-3
開通網(wǎng)校試學賬號
姓名:
手機號:
(*注意:請留意短信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