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 2016年04月11日
建設單位的相關安全責任:依法辦理有關批準手續(xù);向施工單位提供真實、準確和完整的有關資料;不得提出違法要求和隨意壓縮合同工期;編制工程概算時應當確定建設工程安全費用;不得要求購買、租賃和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用具設備;申領施工許可證時應當提供有關安全施工措施的資料;依法實施裝修工程和拆除工程。
勘察、設計單位的安全責任,重點掌握設計單位的安全責任,包括:按照法律、法規(guī)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設計;提出防范生產(chǎn)安全事故的指導意見和措施建議;對設計成果承擔責任。
工程監(jiān)理單位的安全責任,包括:對安全技術措施或?qū)m検┕し桨高M行審查;依法對施工安全事故隱患進行處理;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chǎn)承擔監(jiān)理責任。
施工起重機械和自升式架設設施安裝、拆卸單位的安全責任,包括:資質(zhì)的要求、編制拆裝方案、制定安全措施和現(xiàn)場監(jiān)督、出具自檢合格證明、進行安全使用說明、辦理驗收手續(xù)、依法對施工起重機械和自升式架設設施進行檢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