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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河北張家口初級會計資格考試有關事項公告

分類:初級會計師 | 更新時間:2023-01-18| 來源:轉載

2023年河北張家口初級會計職稱報名時間為2月13日至2月28日,初級資格考試于2023年5月13日至17日進行,共10個批次?! V大考生:


經(jīng)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研究決定,202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考試(以下簡稱初級資格考試)采用無紙化方式,于2023年5月舉行?,F(xiàn)就張家口考區(qū)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試報名

(一)報名參加會計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tǒng)一的會計制度等法律法規(guī)。

2.具備良好的職業(yè)道德,無嚴重違反財經(jīng)紀律的行為。

3.熱愛會計工作,具備相應的會計專業(yè)知識和業(yè)務技能。

(二)報名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yè)(含高中、中專、職高和技校)及以上學歷。技校學歷,是指經(jīng)國務院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認可的技工院校學歷。本通知所述其他學歷或學位,是指經(jīng)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或學位。

(三)符合報名條件的在職在崗人員按屬地化原則在其工作單位所在地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在校學生,在其學籍所在地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其他人員,在其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報名。

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和臺灣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則在內(nèi)地報名。有工作單位的,在其工作單位所在地報名;為在校學生的,在其學籍所在地報名。

所有報名參加考試人員,均在其報名所在地參加考試。

(四)審核報考人員報名條件時,報考人員應提交學歷或學位證書或居民身份證明(香港、澳門、臺灣居民應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和其他相關資料(如:學籍、戶籍、居住、社保等)。

(五)考試報名審核方式。2023年度會計資格考試河北考區(qū)報名審核方式為前置性審核(考試前審核)。報名方式采取“信息采集、網(wǎng)上報名、自動審核、網(wǎng)上繳費”的方式。即:報考人員登錄河北省會計人員管理服務系統(tǒng)(http://rygl.hebcz.cn/)進行信息采集,填寫職稱信息時,請選擇是否參加會計資格考試,并選擇對應的報考級別。報考人員信息采集通過審核后,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wǎng)”(http://kzp.mof.gov.cn/)選擇河北省進行注冊報名,報名系統(tǒng)調(diào)取信息采集數(shù)據(jù)自動審核。如符合報名條件,直接繳費報名成功。如不符合報名條件,請根據(jù)實際情況進行信息變更,信息變更審核通過后,重新登錄報名系統(tǒng)報名繳費。

報名時使用的照片,將用于制作準考證、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等??忌殰蕚錁藴首C件數(shù)字照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大于10KB,像素大于等于295*413),下載照片審核處理工具,對報名照片格式進行預處理后再進行上傳。

(六)考試報名時間安排。

2023年2月13日至2月28日“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wǎng)”初級資格考試報名系統(tǒng)開通??荚噲竺y(tǒng)一在2月28日12:00截止,繳費統(tǒng)一在2月28日18:00截止。

報考人員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報名并繳費成功的,視為放棄考試資格。報考人員應嚴格按照報名條件,對填寫和上傳的基本信息、照片和相關資料的規(guī)范性、真實性和有效性負責。因填寫或上傳虛假信息、資料,經(jīng)查實后,報考人員不得參加考試或取消考試成績,并將其列入我省會計行業(yè)失信人員名單。

二、考試科目

初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初級會計實務》、《經(jīng)濟法基礎》。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在1個考試年度內(nèi)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取得初級資格證書。

三、考試大綱

會計資格考試使用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的2023年度會計資格考試大綱。

四、考試時間

初級資格考試于2023年5月13日至17日進行,共10個批次。具體安排如下:  《初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時長為105分鐘,《經(jīng)濟法基礎》科目考試時長為75分鐘,兩個科目連續(xù)考試,時間不能混用。

考試時間和考點由系統(tǒng)隨機安排,不能變動。

五、考務日程

1.2023年2月13日至2月28日組織初級資格考試報名。

2.2023年5月6日至17日,報考人員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wǎng)”打印準考證。

3.2023年5月13日至17日組織初級資格考試。

4.2023年6月16日前,初級資格考試成績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wǎng)”上公布。

六、其他事項

1、考生應遵守考試紀律,認真?zhèn)淇迹\信參加考試。有關部門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規(guī)定及《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1號),對違法違規(guī)人員進行處理。

2、考生要按照張家口市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個人疫情防控工作。有關考試疫情防控和證書發(fā)放等相關后續(xù)信息,請考生關注“張家口會計發(fā)布”微信公眾號后續(xù)通知。


張家口市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3年01月09日


原文標題:關于202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考試(張家口考區(qū))有關事項的公告

文章來源:https://www.zjk.gov.cn/content/content_yw.thtml?contentId=193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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