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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發(fā)布2022年初級會計考試報考地點調轉相關工作的通知

分類:初級會計師 | 更新時間:2022-07-05| 來源:教育聯(lián)展網(wǎng)

  廣東省財政廳關于2022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考試報考地點調轉及退費相關工作的通知

  經(jīng)對各省份反映考生相關意見進行統(tǒng)一研究,財政部會計財務評價中心印發(fā)了《關于2022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考試報考地點調轉及退費相關工作的通知》,為確保通知精神在我省落實,并與此前我省為便利考生辦理退費提出的事項相銜接,現(xiàn)將我省2022年度會計初級資格考試報考地點調轉及退費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請范圍

  我省2022年度初級資格考試報名并繳費成功的考生。

  二、申請時間

  7月5日6:00至11日17:00。

  三、考試地點調轉

  (一)申請流程。考生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wǎng)”,使用調轉功能,選擇擬報考地點并提交申請。

 ?。ǘ┱{轉要求

  1.由于各地市考試機位資源有限,為確??荚嚹軌蛘=M織,如考生人數(shù)達到當?shù)厣舷?,則無法調轉至該地市,請考生就近選擇其他地市申請調轉。

  2.考生一經(jīng)提交初級資格考試報考地點調轉申請后,將無法修改、撤回或申請退費,請確認后提交。

  3.考生提交初級資格考試報考地點調轉申請后,報名資格審核、證書領取等后續(xù)事宜均轉至新報考地點進行。

  四、考試退費

 ?。ㄒ唬┥暾埩鞒?。考生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wǎng)”,使用退費功能,提交退費申請。

 ?。ǘ┩速M要求

  1.考生一經(jīng)提交2022年初級資格考試退費申請后,將無法參加2022年度初級資格考試,請確認后提交。

  2.考生應按規(guī)定填寫、仔細核對,提交真實有效的退費申請信息,如因考生填報的退費信息錯誤,導致退款不成功,將無法再次辦理退費,也無法參加2022年初級資格考試。

  3.此次發(fā)布的工作事項更有利于各地考生結合實際辦理,因此廣東省財政廳以及各地市會計考試管理機構此前已公布的有關會計初級資格考試退費安排全部停止執(zhí)行,我省已完成初級資格考試退費申請的考生按上述規(guī)定重新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wǎng)”辦理退費申請。

  廣東省財政廳

  2022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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