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會計師考試網(wǎng)

上海初級會計師準考證打印時間:2020年8月20日至8月26日

分類:初級會計師 | 更新時間:2020-08-21| 來源:教育聯(lián)展網(wǎng)

  上海關于調(diào)整2020年度初級會計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公告

  根據(jù)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調(diào)整2020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會考〔2020〕5號)規(guī)定,結合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現(xiàn)將調(diào)整后的2020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上??紖^(qū)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時長

  1. 本市2020年度會計初級資格考試日期調(diào)整為2020年8月29日至30日。具體安排如下:

考試日期

考試時間及科目

考試批次

8月29日

(星期六)

8:30—11:30

初級會計實務、經(jīng)濟法基礎

第一批次

14:30—17:30

初級會計實務、經(jīng)濟法基礎

第二批次

8月30日

(星期日)

8:30—11:30

初級會計實務、經(jīng)濟法基礎

第三批次

14:30—17:30

初級會計實務、經(jīng)濟法基礎

第四批次

  《初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時長為105分鐘,《經(jīng)濟法基礎》科目考試時長為75分鐘,兩個科目連續(xù)考試,時間不能混用。

  2. 本市2020年度中級資格考試日期仍為2020年9月5日至6日。具體安排如下:

考試日期

考試時間及科目

考試批次

9月5日

(星期六)

8:30—11:15

中級會計實務

第一批次

13:30—15:45

財務管理

18:00—20:00

經(jīng)濟法

9月6日

(星期日)

8:30—11:15

中級會計實務

第二批次

13:30—15:45

財務管理

18:00—20:00

經(jīng)濟法

  3. 本市2020年度高級資格考試日期仍為2020年9月6日。具體安排如下:

考試日期

考試時間及科目

9月6日

(星期日)

8:30—12:00

高級會計實務

  4. 考生的具體考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確因疫情防控工作統(tǒng)一要求無法在本通知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組織考試的,相關考試并入下一年度進行,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考試各科目考試成績有效期相應延長一年。

  二、考務日程安排

  (一)準考證網(wǎng)上打印時間

  初級2020年8月20日10:00至8月26日24:00

  中、高級2020年8月27日10:00至9月2日24:00。

  請考生務必在上述時限內(nèi)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wǎng)”(http://kzp.mof.gov.cn)自行下載并打印準考證。未在上述時限內(nèi)下載打印準考證的,視作放棄考試。

  (二)成績公布時間

  1. 2020年9月30日前,初級考試成績統(tǒng)計完畢,并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wǎng)”和“上海市財政局”網(wǎng)站公布。

  2. 2020年10月17日前,中、高級考試成績統(tǒng)計完畢,并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wǎng)”和“上海市財政局”網(wǎng)站公布。

  考試成績公布后一個月內(nèi),對合格人員資格進行審查,復核相關信息(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三)資格證書領取

  1. 參加初級、中級資格考試并成績合格的人員,經(jīng)審核符合報名條件的,可領取紙質(zhì)資格證書(具體事宜另行公告)。對成績合格但不符合報名條件、違反承諾條款的報考人員,將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2. 參加高級會計資格考試并達到國家合格標準的人員,可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wǎng)”自行下載打印考試合格成績單,3年內(nèi)參加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有效。

  三、2020年度初級資格考試退考申請

  考生本人為孕婦或產(chǎn)婦、因疫情滯留境外、因當年畢業(yè)離開本市、或因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導致無法參加本年度會計初級資格考試的,可于2020年8月3日10:00至8月7日16:00,登錄“上海市2020年度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考試退考申請受理系統(tǒng)”(網(wǎng)址:http://www.ecloudexam.com/website/ecloudform/2007151035)在線申請退考,并按要求提供相關申請材料,逾期不再受理退考申請??荚囍鞴懿块T審核后將統(tǒng)一辦理報名考試費退費。申請退考人員不再參加本年度初級資格考試。中、高級資格考試不受理退考申請。

  四、疫情防控要求

  2020年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的疫情防控要求,詳見《2020年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上??紖^(qū)考生疫情防控告知書》。

  凡有虛假或不實承諾、隱瞞病史、隱瞞旅居史和接觸史、自行服藥隱瞞癥狀、瞞報漏報健康情況、逃避防疫措施的考生,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一律不得參加考試。造成嚴重后果的,將依法依規(guī)追究相關責任。根據(jù)疫情防控形勢的要求,“上海市財政局”網(wǎng)站和“上海財政”微信公眾號還將發(fā)布考試實施相關防控要求,請務必及時關注并遵照執(zhí)行。

  咨詢電話:63770882、63188029、63188335

  咨詢時間: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 14:00—16:00

  附件:

  1. 2020年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上海考區(qū)考生疫情防控告知書

  2.考生安全考試承諾書

  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上??紖^(qū)辦公室

  2020年7月31日

  附件:

  附件1:2020年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上??紖^(qū)考生疫情防控告知書.docx

  附件2:考生安全考試承諾書.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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